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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铁路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27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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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修建土路可能会涉及到征地的相关政策,对于我国土地管理的相关法规来说,在进行顶替使用,它是需要根据征地的种类来进行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有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修建铁路补偿标准问题的解答,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修建铁路补偿标准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我国某些省份规定如果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再没有土地可以耕种,那么应当将土地补偿费中的部分支付给失地农民。具体到你所在省份是否有类似规定,你应当向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至于评估,应由征地机关指定中立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修建铁路补偿标准问题的详细解答,在修建铁路涉及到农作物土地的时候,会根据农作物的收益情况来进行赔偿流程,但是补助费用,它是有一定的限额。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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