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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征地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1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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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在修建公路或者其他基础设施的时候,可能多多少少要占用到农田,而基本农田征收需要国务院审批,通过审批才能继续后续的程序,不过很多人不太清楚具体手续是什么样,那农田征地需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农田征地需要什么手续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只有国务院有权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此权力。

  3、发布征地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所谓的补偿登记,其实就是登记哪些人可以享受补偿置政策,在这里,各地可能就有一些限制性政策,比如嫁出去的女儿、刚生的娃娃、上门的女婿等等所谓空挂户不能享受安置政策,租房经营应如何登记补偿等等,这些被征收人都要及时去了解,如果对政策有异议要及时咨询律师。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二、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三、对于征地争议的解决

  凡在协商征地方案后抢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农田征地需要什么手续”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确实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是征收土地的,必须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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