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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对征收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8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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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如果征收补偿不满意的话是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调解的,实在不行就只能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村民对征收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村民对征收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你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找政府协调不成功的,你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但是,需要注意地是,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二、农村土地征地后有哪些补偿

  现在为了扩大城市面积,农村土地不断被征收。按规定,在房屋被拆迁之后,房屋的使用人和所有人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在农村土地征收中也是一样,农村土地被征收之后,也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不过,土地征收不同于房屋拆迁,在补偿的时候要看土地的用途等,因此农村土地征地后能获得哪些补偿会视具体情况而定:

  1、征用土地是耕地的,一般就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以及附着物补偿费等。

  2、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三、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村民对征收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如果只能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征收补偿款问题的话,就需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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