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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0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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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在进行征地的时候,对于被征收人都会做出一个相应的征地补偿。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欠款,做出的补偿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如果我们对于国家的征地补偿标准不满的话,我们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对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怎么办有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对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怎么办

  当对安置补偿方式不满意时,不能聚众闹事,应该理性地与政府协商,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政府当前对被征地农户的补偿主要是采取一次性的货币补偿方式,缺乏相应的其他配套安置方式,被征地农户以后的许多年甚至一辈子,就靠这点土地补偿费,有限的土地补偿金往往不能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因此若政府解决这些问题将很大程度上减少征地拆迁纠纷的发生。

  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费包括3项: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若干倍计算,《土地管理法》规定最高30倍。但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已经突破了30倍。“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三、征地补偿费用多久内支付完毕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对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怎么办内容。如果我们对于国家的征地补偿标准不满的话,我们可以考虑与政府进行协商。但是千万不要冲动。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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