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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止后继续拆迁按照什么标准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21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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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2004年就达成协议,采取货币补偿,被拆迁人让出房屋外出,后拆迁人因为部分其他被拆迁户上访停止拆迁,协议约定应该支付的货币补偿未支付给被拆迁人,五年后继续拆迁,是按原定协议支付货币补偿还是按现在市场价补偿?

律师解答:如果选择继续履行拆迁协议,则按照现在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如果有充足理由,选择解除合同,则按照行政裁决程序补偿安置。

主要理由:拆迁人以不急于拆房为由,怠于履行合同义务,明显属于违约。拆迁协议的本质就是赎买,相当于买卖,按照《合同法》关于逾期付款可违约责任违约金、赔偿损失的基本原理操作。关于解除合同,涉及拆迁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对于解除合同有明确规定。另外,我还想提醒的是被拆迁人五年不履行合同损失赔偿问题。不能因为解除合同而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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