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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给的赔偿金需要纳税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7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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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地址搬迁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需要给员工赔偿金,而员工对于该赔偿金是否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看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公司搬迁给的赔偿金需要纳税吗?公司企业拆迁赔偿款要交税吗?企业拆迁如何赔偿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公司搬迁给的赔偿金需要纳税吗

  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

  1、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收入高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用高出的数额除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计算),所得数额视为劳动者个人的月工资或薪金收入,对该数额超过2000元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企业拆迁赔偿款要交税吗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营业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又补充说,上述文件中关于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

  3、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条例》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4、印花税

  由于印花税属于列举征收,而“搬迁补偿协议”不在列举范围内,此搬迁补偿收入也可以暂不缴纳印花税。

  三、企业拆迁如何赔偿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搬迁给的赔偿金需要纳税吗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只有当赔偿金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超过一定标准,劳动者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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