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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地树木补偿标准如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6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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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政府在征地的过程中,很可能对土地上的农作物、树木、房屋等等造成破坏,那么这时候就需要对其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在我国法律上也是有相关规定的,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国家征地树木补偿标准如何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国家征地树木补偿标准如何规定

  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二、征地补偿纠纷怎么解决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三、农村征地安置方式

  1、留地安置

  留地安置是指地方ZF征地时,除了给予村民和村集体货币补偿外,按照征地面积的一定比例,返还给村庄的建设用地,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在留用地上,村集体可以独立或与开发商合作,从事商业或工业开发,所得收益归村庄集体所有,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征地中,留地安置对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ZF、集体和农民的欢迎。

  2、异地安置

  因为土地征收,对失地农民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的,通过听取失地农民的意见,统一的进行异地安置,异地安置也很好理解,就是安置房屋不在原土地周围。

  3、分红安置

  这种安置方式也很好理解,通过入股的形式,让失地农民可以长期的得到土地的收益,这样保证了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被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一般情况下,这种安置方式只会出现在一些地段较好的发达地区。

  4、择业安置

  也许这种安置方式你也没有听说过,但确实存在,意思是向失地农民提供专业的技能培训,让失地农民拥有重新就业的能力,在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技能培训完成后安排想要的工作,用地单位需要招聘的,应当优先录用失地农民。

  5、继续生产安置

  什么是生产安置呢?和提供宅基地安置一样,生产安置的意思指,提供给失地农民其他土地用于继续生产,土地征收时占用百姓3亩地,那么就要给失地农民调换同等面积的其他土地作为继续生产安置,这种安置方式也是因地而异,有的地方村集体内的其他闲置耕地较多的,可以作为一种安置方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国家征地树木补偿标准如何规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征收土地的时候政府尽可能的保护树木不受损坏,如果损坏的话就要给与补偿。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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