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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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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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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粤 讯)广东省广州征地补偿方式将发生改变,从产值倍数法测算征地补偿费改变为区片综合地价,土地区位因素和供求情况都将纳入征地补偿标准考虑。

  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公告,将于9月14日9时在广州市越华路广州大厦就新拟订的《广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试行)公开举行听证会,充公听取市民的意见。

  据了解,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用于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资产进行补偿;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解决其生产生活出路;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于补偿其相应的产权人。

  一般来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价格比较容易确定,但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以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乘以一定倍数的办法(产值倍数法)来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则存在较大困难和随意性(统计部门没有各种地类,如耕地、鱼塘、园地、林地等的平均年产值的统计口径,无法准确计算出各地类单位面积的平均年产值,倍数标准也存在一定弹性)。为此,广州市作为全国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市国土房管局和科研机构一起,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要求,对全市农用地分等定级,科学测算不同区域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彻底解决同地不同价的问题。据介绍,通过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助于克服仅以产值计算补偿标准的片面性和不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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