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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关于定购《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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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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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
发布文号: 移函字〔2006〕第71号
各有关单位: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以下简称《移民条例》),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便于社会各界,特别是从事与移民工作有关的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广大移民群众学习贯彻《移民条例》,我局委托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了《移民条例》单行本,出版印刷只收工本费,免费邮寄,每本3.50元。请从速订购。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定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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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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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邮编

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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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银行四道口分理处

账号

0200049309022101358

邮局汇款

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 6 号

电话

010 - 88360305

联 系 人

孔苗发 张京燕

传真

010 - 88385164

注:单位请写全称;务必写清邮政编码,地址详至省、市、区、街道门牌。请将填好的表格盖章后传真或将复印件寄到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汇款收到后即开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请将你单位的税号、账号、开户行写清。订户请保留订购单原件和汇款凭证,以便查询。如有特殊情况,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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