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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规定征地对农民的补偿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3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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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在历史发展的任何阶段,土地对农民来说都是特别重要的,涉及到一家人的温饱,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农村土地被征收是改变农民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因素。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征地对农民的补偿有哪些?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内容。

  一、依据法律规定征地对农民的补偿有哪些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由于土地征收而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的农民,可以申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1、参保年龄: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

  2、补缴规定

  (1)男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从满45周岁时开始补缴;女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从满40周岁时补缴。

  (2)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一次性足额补缴15年。

  3、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

  (2)养老保险申请表;

  (3)村委会开具的征地协议证明、征地补偿合同;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

  三、青苗怎么补偿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农民征地相关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征地对农民的补偿有哪些内容。补偿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的补偿费四个方面。当集体土地被征收以后还可以申请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来保证自己的生活。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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