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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濠涌中北段拆迁补偿可达每平方米2.04万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19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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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2009年3月广州东濠涌南段工程征地拆迁开创“阳光拆迁”模式之后,东濠涌中北段工程沿线拆迁再推人性化拆迁政策。

  20、30年楼龄的老城旧楼拆迁补偿最高可获得每平方米2.04万元的拆迁补偿!不仅如此,关于拆迁征收补偿方案最终还将由拆迁范围的居民说了算!

  广州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越秀分局公布《东濠涌中北段综合整治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介绍,东濠涌中北段治水工程继续保留南段“按时搬迁可获不同程度的奖励和补贴”政策的同时,还新增了“征收奖励”、“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及“管道煤气补偿费”、“空调迁移费”等多类补偿。

  按照征求意见稿内容,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40天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拆迁户,最高可获得每平方米2.04万的补偿,马路面首层商业补偿最高可获每平方米9.144万元。

  “不愿意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户,也可以选择就近回迁至位于元运西街以西的海月东安置房。”广州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越秀分局副局长陈卫华介绍,本次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的补偿价格仅为指导参考价,为保证价格评估的公信力,征求意见稿将在被征收范围内及区政府门户网站(越秀信息网)公示。

  奖励动拆60天内搬迁有奖早搬迁早回迁房

  按照征求意见稿,东濠涌中北段治水工程不仅继续保留南段“按时搬迁可获不同程度的奖励和补贴”的政策,还新增了“征收奖励”、“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及“管道煤气补偿费”、“空调迁移费”等多类补偿。

  征求意见稿提出,无论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只要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都可以获得1000元/平方米至10000元/平方米不等的搬迁时限奖励。

  其中,凡是在动拆4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拆迁户,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类房屋可以获得2200元/平方米的奖励,首层马路面商业房屋则可以获得10000元/平方米的奖励,其他不同类型的如首层非马路路面、二层商业房屋、办公用房则分别可以获得5000元、4000元、2000元/平方米不同的奖励。

  在动拆40天(即第一搬迁时限奖励阶段结束之日)起的2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则按照第一阶段时限的一般奖励来实行。如果在超过60天之后的时间再签协议则不再给予搬迁时限奖励。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户,在两个可获奖励的不同时段签订协议的则分别可获“700元/平方米”、“400元/平方米”的搬迁奖励。

  据了解,搬迁实现奖励政策不仅在动迁时为早搬迁者带来奖励,在回迁安置房时也将根据签订协议的三个阶段来实行相应先后抽签选房。

  ☞补偿可货币补偿亦可就近安置安置面积按原套内面积计算

  广州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越秀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将在海月东安置房项目进行房屋产权调换。海月东安置房项目位于新河浦以北、元运西街以西的闹市位置。

  按照征求意见稿,拆迁户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将根据不少于被征收房屋合法套内建筑面积的原则,选择最接近原套内建筑面积的产权调换房屋。

  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按房屋产权证记载为准,凡超出被征收房屋合法套内建筑面积部分按套内建筑面积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结算。属于公用分摊的超建筑面积部分,由征收人按3900元/平方米与被征收人进行结算。

  不过,按照征求意见稿,被征收人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不得超出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如果房屋产权证没有记载套内建筑面积的,则将由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统一测绘确定。

  侨房住宅被拆可多获5%—10%补偿无产权但生活必用房可获补助

  按照征求意见稿,无产权资料的历史房屋,但在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住宅房屋,参考该地区该时期的测绘地形图或相关部门提供证明为确认依据,按被征收房屋补偿标准的60%计算,奖励按本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对无报建、无任何产权资料、属生活必须使用的住宅附属设施,亦可获一定补助。补偿单价为:框架结构:13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12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110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有墙体):55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无墙体):250元/平方米。

  另外,征收属落实侨房政策发还产权的华侨房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至1994年12月31日止用侨汇购建的华侨房屋,住宅房屋按货币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非住宅房屋按货币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给予货币补偿。

  补偿方案公示

  陈卫华介绍,此次东濠涌中北段整治工程涉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及群众参与的原则,昨日公布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将在被征收范围内及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越秀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今年1月30日至2月28日,共计30天。

  其中,本次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的补偿价格仅为指导参考价,为保证价格评估的公信力,根据穗府17号文的规定,最终的补偿价格应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由半数以上被征收人共同协商选择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确定;如协商不成的,则经摇珠产生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确定。

  ■链接

  补偿标准

  ⦾住宅房屋补偿标准(产权证记载用途为住宅)

  框架结构房屋:17000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房屋:16000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房屋:15000元/平方米。

  ⦾商业房屋补偿标准(产权证记载用途为商业)

  马路面首层:80000元/平方米(东风东路钱路头段为6万/平方米);

  内街首层:40000元/平方米;

  二层:32000元/平方米。

  ⦾办公房屋补偿标准(产权证记载用途为办公)

  办公用房:14000元/平方米。

  征收房屋门牌号

  东濠涌中北段征收房屋门牌号如下:

  ⦾小北路地块:

  小北路204号至小北路240号的双号、小北外直街5号、小北外直街7号、小北外直街23号、小北外直街25号

  ⦾朱紫寮地块:

  越秀北路410号后座、朱紫寮后街29号至朱紫寮后街40号

  ⦾东风东路地块:

  东风东路482号、东风东路484号、东风东路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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