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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征地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01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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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自己不能征地,企业使用集体土地,应当经由当地国土主管部门,由市县政府依法征收,然后再供给企业使用。那么,企业可以征地吗?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企业可以征地吗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希望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

  一、企业可以征地吗

  企业如果因为开发需要征收他人土地的,需要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流程。征地会给被征地人带来损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同时还需要有征地许可证。

  (1) 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 征收土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 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4) 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原有用途给予补偿。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征收的具体补偿标准有专门规定。

  (5) 征地实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同时《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企业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三、征地赔偿费与征地补偿费有区别

  征地赔偿费与征地补偿费都是一种。

  民法中有补偿和赔偿的区别,但是征地市政府行为,理应给被征方一定补偿。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国家征地补偿按协议约定,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视财力分期给付。具体的企业征地补偿标准,不同地区有所差异。企业可以征地吗的内容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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