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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基金交易规则对谁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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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3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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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基金市场的变化,推动基金市场的发展,沪深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03年3月3日起,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由目前的0.01元调整为0.001元。目前深沪两地挂牌的54家基金,已经没有一家价格在1元以上的了,最高的是基金兴华0.94元,最低的是基金景宏只有0.69元,而原规则中每变动1分钱,对于一个0.80元的基金就意味着1.25%的上涨或下跌,一个来回其震荡的幅度就可以达到2.5%,在此背景下,管理层调整基金最小变动单位有其合理性的一面。

  不过事物都有二重性。由于基金交易没有印花税支出,只有不超过成交金额0.25%的交易佣金,对于一个0.80元的基金而言,其单边手续费最高只有2厘,调整基金最小变动单位后,虽然理论上可以改善现有基金的交投,扩大成交量,但其带来的直接负面影响就是会减少目前基金的波动幅度,而这对于已经处于被套20%状态的基金来说,无疑是增加了重新回到面值以上的难度,这客观上减少了广大中小投资人基金解套的希望。

  同时,我们必须看到目前活跃在基金交易中的主力,都是一些握有巨资的保险公司,由于原本1分钱变动单位,让这些“巨鳄”与中小散户在交易费用上几乎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因为中小散户的佣金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的。而此次基金最小变动改为1厘之后,大资金所能独享的“佣金返还”、“佣金折让”的优越性开始凸现。这就会造成这样一种现象:中小散户在尚未赚出手续费的时候,大资金已经能够在以厘为单位的基金交易中获得差价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此次修改基金交易规则得益的将是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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