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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转托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23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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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转托管是指将基金持有人的基金权益托管权在不同托管机构(可以是不同的机构间也可以是同一机构的不同网点间)进行变更的过程或行为,通过转托管可以同时实现交易地点的变更。转托管申请由转出方销售机构提交到注册登记中心,而转入方销售机构直接接收注册登记中心的份额转入确认通知。投资者办理转托管申请时可以是该交易账户所有基金的全部份额转托管,也可以是一只基金部分基金份额转托管。

投资者办理转托管业务需携带注册登记中心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个人投资者由本人亲自到销售机构办理,需提供:

(4)基金帐户卡或交易账号卡原件和复印件。

(5)投资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填妥并盖有预留印鉴的业务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如委托他人到销售机构办理,需提供:

(6)基金帐户卡或交易账号卡原件和复印件。

(7)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8)被委托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投资者本人授权委托书。

(10)填妥并盖有预留印鉴的业务申请表。

机构投资者需提供:

(7)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法人授权委托书;

(11)基金账户卡或交易账号卡原件和复印件。

(12)填妥并盖有预留印鉴的业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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