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银行遭受欺诈客户承担后果 这公平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23 16:17
人浏览

法院认为,银行有理由相信有正确密码的人便是存单的合法权利人

  郭先生在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的3.5万存款,被一名持假身份证、冒充自己签名的人取走,郭先生将银行告上西城法庭,法庭昨天宣判银行无责。

  “银行遭受欺诈、客户承担后果,这公平吗?我肯定要上诉。”接到判决后的郭先生说,去年6月14日,自己将35000元人民币存入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办理了1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业务。今年9月取款时,银行告知,存单已于去年12月被挂失,存款已全部被取走。通过查看发现,办理挂失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是郭先生曾使用的一代身份证,挂失申请人及取款人的签字,非郭先生本人之手,所留电话号码并非郭先生的电话号码。

  郭先生以银行审核不力为由,将这家银行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所有损失,但银行拒绝接受。他们依据存款被盗取的过程,认为银行对客户已尽审查义务,对身份证等材料,只能从形式上履行核实义务,其次,盗取者获取了正确的银行密码,说明客户本人有疏漏。

  西城法院认为,不能认定银行没尽到审核义务。此外,能够盗取存款的正确密码,也使银行有理由相信这个人就是存单的合法权利人。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