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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家属近亲禁开办娱乐场所 吸毒成瘾人员不得从事娱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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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4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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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8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不制止家属或被撤职

《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进迪厅蹦迪前先安检

上飞机前要安检早已“习惯成自然”,根据《条例》,今后各地的营业性迪斯科舞厅也将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来往人员要先安检再蹦迪。《条例》还明确指出,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娱乐场所。

营业时保持闭路监控

《条例》规定,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歌舞娱乐场所的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应当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条例》还规定,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门不得有内锁装置,营业期间亮度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禁接纳招用未成年人

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健康环境,《条例》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条例》还明确,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娱乐场所也不得招用未成年人。

四类人禁涉娱乐业

《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娱乐场所不能开在居民楼 凌晨2时至上午8时停止营业

为防止扰民,《条例》规定,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条例》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五种地点: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对营业时间,《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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