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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15岁少年酒后与朋友持刀相向酿成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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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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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闻网10月14日电 几句话没说好,互以朋友相称的两名未成年人便持刀相向,最终酿成恶果。10月4日,故意伤害致艾某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新疆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据了解,李某和艾某全都未满18岁。

  李某15岁,家住塔城,事发前来克拉玛依找朋友玩。去年,他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执行。艾某17岁,山东人,事发前在克拉玛依打工。10月3日晚,李某、艾某等人一起给朋友过生日,一直玩到4日凌晨。两人在乘朋友马某的出租车回住处的途中,因为前几天上网的事发生了争执,艾某先动手打了李某。马某见两人在车上动起手来,于是停车,提议他们下车去打一架。艾某下车后,顺势掏出一把刀子向坐在左车门位置的李某走去,一边说着脏话,一边叫李某下车。这时,马某怕事情闹大,锁住了车门。李某没有下车,但他把车窗摇下来,两人继续争吵叫骂。就在艾某持刀向前靠近时,李某趁其不备,掏出一把折叠刀朝他的左胸口捅去。艾某顿时倒地。李某和随行几人立即将艾某送到中心医院。7时左右,艾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接警后,克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立即前往医院,展开现场勘察和走访工作,并将李某缉拿归案。

  据了解,李某、艾某等人当晚喝了许多啤酒。一开始,李某编谎话说艾某是别人用刀捅的,但后来看艾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说出了实情。李某说,当时,他拔刀只想吓唬一下艾某,但艾某一直在骂自己,并持刀朝自己冲来,他也激动起来,于是,借着酒劲将刀捅向了对方。他对自己的冲动行为表示后悔。

  办案民警表示,现在,不少未成年人法制意识淡薄,认为自己未成年,受法律保护,所以在处事的时候比较冲动,毫无顾忌。实际上,即使是未成年人,如果犯法照样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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