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男子公交上摸女子大腿 女子追下车反遭殴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12 15:44
人浏览

一男子在公交车上公然摸女青年大腿,并称“我没有强奸你,错在哪里?”昨日,发生在573路公汽上的一幕,让众乘客纷纷打抱不平。

昨晚7时许,24岁钟小姐在梨园乘上573公汽,她和一中年男子并排坐在后排。大约快到武昌螃蟹甲时,中年男子将两只手放在钟小姐腿上慢慢摸来摸去。钟小姐叫起来:“你在干什么?往哪儿摸?”男子将双手拿开说,“我睡着了!”

公共场所公然猥亵耍流氓,越想越气的钟小姐要求到派出所去,其他乘客也说男子不该这样做。哪知,男子说:“我又没有强奸你,错在哪里?”

趁公交车在中华路靠站时,中年男子猛然下车就跑。钟小姐追赶过去,将男子抓住。这时,有3男子过来抓住钟小姐头发并用脚踢,而中年男子又趁乱跑了。接到报警的中华路派出所警察将钟小姐和3名打人男子带走。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雄指出,在公共场所侮辱猥亵妇女,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应受到刑事处罚;情节较轻的,应受到治安处罚。对情节轻重与否,主要看对受害人的伤害程度和损害后果。对在公共汽车上,众目睽睽之下,公然猥亵妇女,损害他人身心健康,其本身行为带有主观心态,属于胆大妄为,应依法制裁。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