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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违法行为上限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12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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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屡禁不止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公众出行的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为预防和减少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贵港市交警支队从10月12日至30日,在全市开展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本次整治行动目标是通过重点整治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使摩托车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两会一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此,贵港交警支队借鉴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成功经验,将在辖区农村、社区、企业、村屯、学校及车站、广场等人流集中地组织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巡回宣传活动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严禁违法驾驶摩托车的良好氛围,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此外,基层各大队将加大辖区道路摩托车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对于摩托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酒后驾驶摩托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托车、摩托车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按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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