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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案件回执单避处罚 拘留7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12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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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言:6月28日电 (牛琳 李浩然)28日,一名北京籍司机因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明文件,被河北高速交警涿州大队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7日22时1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京AE099×的货运机动车沿京港澳高速公路由北向南通过涿州北收费站时,高速交警涿州大队执法警务区的综合智能卡口系统突然报警,提示该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正在执勤的二中队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受检。

  当民警要求该车司机出示相关证件时,该车司机李某拿出一张盖有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公章的接报案件回执单,声称其驾驶证和行驶证等证件已经在上海丢失。为证明李某的证件丢失属实,接报案后上海警方为其开具了接报案件回执单。

  尽管李某言之凿凿,但细心的民警还是从中发现了破绽。李某出示的接报案件回执单有一部分内容是手写的,这明显不符合常规。而最大的破绽是回执单上注明的民警的警号为五位数,与公安部统一的六位数警号严重不符。为进一步证实自己的判断,执勤民警又有意识地询问了李某几个相关问题,结果李某的回答漏洞百出。

  就在李某百般狡辩,拒不承认使用伪造的接报案件回执单之际,上海警方传来了未出具过类似的接报案件回执单的确切消息。看到自己的谎言被揭穿,李某最终承认了在上海花10元钱购买了一张伪造的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接报案件回执单的事实,其目的就是企图逃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涿州大队对李某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做出了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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