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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商闹矛盾心怀不满竟泼粪 顺昌一老农侮辱他人被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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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4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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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顺昌县法院依法对王某控告廖某对其侮辱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当庭判处被告人廖某拘役三个月并赔偿受害人王某经济损失三百元。
  受害人王某与被告人廖某均系郑坊乡农民,前者已年近八旬,后者也已逾半百。2003年,两人因合伙经商而产生纠纷,案经法院一、二审判决,廖某均败诉,廖为此对王心怀不满。2004年1月15日上午11时许,廖某在本乡一食品批发部门前,当众用一只易拉罐装好粪便,向正在赶墟的王某脸上泼去,致使王身上的衣服及携带的年货——香烟、笋干、鞭炮等物品沾上粪便。事发后,廖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受到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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