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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民微信群辱骂受灾河南人民被刑拘,违反了什么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3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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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网友在网上辱骂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涉嫌犯罪。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网民微信群辱骂受灾河南人民被刑拘,违反了什么规定?”的法律内容,希望大家看完文章之后,可以有所收获。

  一、一网民微信群辱骂受灾河南人民被刑拘,违反了什么规定?

  据@鞍山高新公安 通报,2021年7月21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一网名为“鞍山动力车坊王东廷”的网民,在河南省郑州市遭受暴雨灾害之际,在微信群内公开辱骂受灾中的河南人民,无事生非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接报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并将违法嫌疑人王某某查获。经调查,王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某因其寻衅滋事行为已被我局行政拘留十日。

  一网民微信群辱骂受灾河南人民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二、辱骂他人怎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辱骂他人会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在网上辱骂他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网民微信群辱骂受灾河南人民被刑拘,违反了什么规定?”的法律内容,如果大家对寻衅滋事罪等相关法律内容感兴趣,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网站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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