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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立案 取消收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4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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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让老百姓能打得起官司,鼓励人民群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早实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近日,义马市人民法院出台新规定:取消执行案件先收费、后立案执行的做法,执行费用从执行回的首批款项中扣缴。
过去,法院执行案件延续多年的做法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按一定比例先行由胜诉一方当事人缴纳一定数额的执行费,缴费之后,案件才能进入执行程序。虽然该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负担,但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上万元的执行费用首先由胜诉一方当事人预缴,加之由于各种情况的制约,造成一部分执行案件并不能顺利执结,从而造成原有损失未挽回,反而又赔进去了执行费用的状况,群众对此倍感不满。针对这种情况,义马市人民法院从实际出发,为民着想,认真调查研究,并大胆学习广东等地法院先进经验,打破陈规,率先取消执行立案由胜诉一方当事人垫付费用的做法。据悉,这一规定已取得上级法院批准,已于4月1日起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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