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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3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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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社会一直倡导明礼诚信,但是还是有不少人因为各种失信问题被列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名单。目前被列入名单的被执行人不仅会遭到各类曝光,而且行为也将受到极大限制。那么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

  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在实行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

  根据最高法院规定,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9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4)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

  (5)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6)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7)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哪些情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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