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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老板没钱怎么办?强制执行有用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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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劳动关系中一般出现雇佣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员工都会去仲裁,通过法律的手段去强制用人单位执行仲裁结果。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劳动仲裁老板没钱怎么办?强制执行有用吗详细内容的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仲裁老板没钱怎么办?强制执行有用吗

  1、申请执行人有提供、举证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的义务,法院及时进行核实、调查,如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举证被执行人财产或线索的,法院依职权在一定期限内也无法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的,可裁定中止执行。

  2、中止后,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法院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被执行人还应当依照法院发出的财产报告令,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3、总之,在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或者申请人可以中止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期限

  1、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的两年内申请执行,如果执行过程中未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采取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三、强制执行的程序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3、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劳动仲裁老板没钱怎么办?强制执行有用吗的相关内容。强制执行是法律用于执行被执行人最后的手段所以其方法对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来说也是很强硬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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