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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财产执行积案标的逾1.9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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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3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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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最高法院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债务人无财产而未能执行的难案逾360万件,标的金额逾1.9万亿元。

  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介绍,据相关统计,进入法院即成无财产案件的比例占到法院受理案件的30%左右,这类案件大部分成为执行难的积案。无财产执行积案大部分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包括交通肇事案和人身伤害案件等。

  局长介绍,最高法院将历时三个月,采取“七个一批”的思路,重点清理执行此类积案:首先,将通过破产处置清理一批。对一些长期歇业、资不抵债、没有继续生存可能的被执行人,实施破产清理积案。

  第二,被执行人是政府机关的,通过政府协调,调配资金,偿还一批。

  第三,建立国家的执行救助体系,救助解决一批。

  第四,通过法院积极做工作,取得申请执行人的理解,暂时放弃权利。被执行人以后如有财产,继续执行。

  第五,通过协调制定还款计划,用和解的办法解决一批。

  第六,尽可能对被执行人财产穷尽,包括监狱劳务收入等提取出来,解决执行一部分。

  第七,穷尽各种手段之后,充分听证、听取申请执行人的意见后,启用终结程序,解决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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