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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朱永俊昨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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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4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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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罪犯朱永俊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昨天下午2点半,南京中院第四法庭内,法官宣读了对朱永俊的死刑复核裁定。朱永俊面无表情听完宣判,铐在背后的双手轻轻颤动,泄露了他的恐慌。这位42岁的毒贩,昨天下午走完了自己不光彩的人生。

  朱永俊与小他4岁的情人顾某,在暂住地白下区武学园小区同居了一年多。两人同样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多次去重庆购买毒品,再运回南京卖给下家。2008年9月8日,朱永俊最后一次贩毒,当天他乘飞机去重庆。而此前,情人顾某曾苦劝他停手,朱永俊不听,两人还为此争吵。这一趟让朱永俊栽了,9月12日傍晚,当他携带毒品返回南京暂住地时,被警方抓获,当场从其腰包内查获4包白色晶体。当晚20时许,顾某也在武学园小区落网。警方在他们的暂住地查获18包红色药片,1包白色粉末。

  经鉴定,朱永俊携带的4包白色晶体共净重570.7克,系毒品甲基苯丙胺,其含量为68.5%;从暂住地查获的18包红色药片共净重19.653克,系毒品甲基苯丙胺,其含量为8%;1包白色粉末净重0.946克,检有咖啡因。

  南京中院认为,朱、顾两人系共同犯罪,经查,朱永俊贩卖、运输冰毒共计1090.353克,顾某贩卖、运输冰毒共计494.653克。一审判处朱永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顾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朱永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院,结果是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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