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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专利侵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9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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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对有专利技术的产品往往更加信任,这也让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因此,专利也受到众多企业的亲睐,但是并不是所有企业都真正拥有专利,有些是假冒他人专利的,具体哪些行为属于专利侵权,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哪些行为属于专利侵权

  属于专利侵权的行为包括:

  1、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

  2、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3、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4、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5、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冒充专利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二、专利侵权判定原则

  1、全面覆盖原则

  全面覆盖,是指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全部再现,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反之,若被控侵权物的必要技术特征并没有完全覆盖被侵权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即被控侵权物的必要技术特征与专利技术特征相比缺少一个或一个以上,则侵权不成立。

  2、等同原则

  “等同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法院在判定专利侵权时适用最多的一个原则。它是指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中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技术特征经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特征相比,从字面上看不相同,但经过分析可以认定两者是相等同的技术特征。

  等同原则在适用时也不能机械的运用,尤其是对以下两种情况不能适用:

  1、自由已有技术,也称公知技术。对于公知技术在公有领域中,任何人均有权无偿使用。

  2、在专利申请中专利权人故意排除的事项,即先适用“禁止反悔原则”。

  对上述两种情况,如果适用等同原则将会造成给权利人以过分的保护。对社会公众将带来预想不到的不利后果,有害法律的稳定性。这与等同原则本来欲达到的目的完全背道而驰。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三、专利侵权要怎么处罚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专利侵权一般为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哪些行为属于专利侵权”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专利侵权行为对专利权人造成的损失,要进行赔偿,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准,如果无法确定,就以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来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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