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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因撤销而终止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8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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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面来说,如果专利应撤销的情况下而终止专利的话,是要根据相关的行行以及情况而确定专利应撤销终止的类型,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专利因撤销而终止的情形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专利因撤销而终止的情形

  1、 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

  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3、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二、哪些情形会导致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终止

  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的终止,主要有以下几种事由:

  1、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

  2、请求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3、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4、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5、在专利复审委员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针对该专利权的所有其他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三、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就可以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复审委员会不受理当事人的无效宣告请求:

  1、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2、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

  3、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的。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程序包括形式审查、合议审查和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三个阶段。

  在无效宣告审查程序中,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必须受以下两个条件限制:

  (1)只有发明专利权人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才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其专利申请文件;

  (2)修改的专利文件仅为权利要求书,而不能修改说明书。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专利因撤销而终止的情形问题的详细解答,专利是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专利是需要进行申请并且要延期的,如果专利过期的话,那么涉及到的范围以及内容可能会比较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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