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明专利当事人来讲,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相关的部门递交专利申请,这样得到专利批准的话,自己的个人权益就能够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么专利法第二十八条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专利法第二十八条是什么
《专利法》第28条是关于专利申请日的规定
《专利法》第28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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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利法》第二十八条的理解
1、申请人邮寄的申请文件,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以邮件寄出日为申请日。寄出邮件的邮戳日期不清楚的,以邮件寄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件的邮戳都不清楚的,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申请日。如果你邮件的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的话,申请日为:2018.5.6
2、专利申请日对专利申请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专利申请人是否能获得专利权有直接关系。如果获得了专利权,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也从申请日起算。一件专利申请的首次申请日的确定对于专利申请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此后再有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就会因为丧失新颖性而不能获得专利。其次,自首次申请日以后,发明人或申请人就可以实施申请案中申请案中的发明创造或在出版物上发表有关的技术信息,不会由此而破坏专利申请的新颖性。第三,在以后进行的专利审查中,判定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现有技术"都是以首次申请日以前的技术为准。第四,当申请人要求专利申请程序中的国际优先权时,首次申请日可以作为"优先权日"。
三、专利权取得方式
专利权取得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由申请人主动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中国专利法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这也就是说,申请人申请专利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申请。
当一项发明构思完成后,凡是需要得到专利权保护的,申请人必须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请求专利局授予专利权。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按照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填写“请求书”,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这些申请文件的格式
必须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申请人在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的同时还必须缴纳申请费。专利局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后,凡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给申请人一张“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上写明申请人、发明名称、申请日、申请号。
申请人取得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并不等于得到专利权,只说明专利局接受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专利局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凡审查合格的授予专利权,凡审查不合格的驳回该专利申请。经过专利局审查通过的专利申请,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专利局将在其定期出版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布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的全部申请文件,并且向专利申请人颁发专利证书。专利证书上写明发明人、发明名称、申请人、申请日、授权日和证书号等。此时,专利申请人就取得了专利权,成为该专利申请的专利权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专利法第二十八条是什么的介绍,在申请专利的时候要注意一下具体的流程,提前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件以及发明专利的相关内容。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