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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诺销售是否会侵犯专利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03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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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商标侵权案件中涉及销售商“许诺销售”行为认定的案件逐渐增多。此类案件中主要出现在商标权人未实际购买到被控侵权产品实物,从而以销售商在广告宣传、展示中使用了注册商标为由,主张销售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那么,许诺销售是否会侵犯专利权?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许诺销售是否会侵犯专利权

  许诺销售不一定会侵犯专利权,具体是否侵权,决定于许诺之前,是否已经获得了专利权人的许可。

  根据《专利法》

  第11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70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24条《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三条所称的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二、许诺销售专利的行为构成侵权后怎么处理

  1、行政途径

  (1)展会主办方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权利人可将涉嫌侵权的行为向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投诉。

  (2)展会主办方未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或者即使设立了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权利人也可向展会举办地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投诉。投诉人在投诉时应当提交专利证书、涉嫌侵权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涉嫌侵权的理由和证据。

  (3)专利权人可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处理申请,要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2、司法途径

  权利人可通过公证方式进行证据保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参展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3、协商途径

  被投诉人在获知相关投诉之后,如认可自己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可以与投诉方协商解决纠纷,也可以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达成和解。

  专利权人,可以将部分或者是全部的专利权授权给他人使用,至于非专利权人处分专利权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侵权,可以从使用专利的人是否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人的权益等方面来入手。

  三、商标许诺销售的法律适用

  商标许诺销售实际上以销售为目的,在商业流通领域进行广告宣传、展览商标产品的行为。首先,其行为上客观上仅是向特定或不特定的相关公众作出销售商标产品的意思表示,并非实际商品的交付行为。其次,其主观上是通过展览、广告等商业活动,期望获得交易机会。再次,商标许诺销售是商标使用的下位概念,属于广告宣传和展览使用的范畴,与商标销售使用的交易环节存在区别,不应该将实际销售作为许诺销售的构成要件。最后,商标许诺销售如果以实际销售为判定侵权的要件,将会放任和滋长企图“搭便车”和傍名牌的经营者通过除销售外的广告宣传和展览的方式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一般是驰名或知名品牌),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并最终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许诺销售是否会侵犯专利权”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商标许诺销售的是否构成侵权应当根据许诺销售产品和使用商标的情况综合判断。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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