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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案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04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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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苹果公司是全球著名的科技企业之一,拥有苹果图形、文字“APPLE”、“苹果”以及“iPod”等注册商标。它历来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因为其在中国合法拥有的商标权被侵犯,美国苹果公司曾在中国打赢了多起维权官司。

  年10月17日,深圳一家公司以“苹果”为字号注册设立了公司,并在其多种与电脑和数字音乐相关的产品、产品包装、广告宣传册、网站上都突出使用了苹果图形以及图文组合标识。此外,还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或包装上突出使用与苹果公司的“iPod”商标近似的标识。法院经审理认定深圳公司使用与苹果公司商标相近似的标识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以及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

  年6月2日,苹果公司在沈阳三好街现场打假,公证购买了一套“带翅膀的苹果”电脑配件,随即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苹果新概念”立即停止使用“苹果”字样,在网上声明消除影响,赔偿损失40万元。

  尽管如此,苹果公司也不断遭到诉讼,更曾多次陷入一些纠缠不断的诉讼之中。

  上半年,因为歌曲管理系统专利纠纷,苹果公司接连5次被新加坡创新科技公司起诉。当年8月底,苹果公司公开承诺支付1亿美元的“一次性专利授权费”。双方由此握手言和,五起官司也由此一笔勾销。

  2007年1月,思科系统(CiscoSystem-sInc.)与苹果公司进行了长达两年的谈判后,又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苹果公司(AppleInc.)使用“iPhone”商标系侵权行为。思科称,它在2000年收购InfogearTechnologyCorp.之后即获得了“iPhone”商标的所有权。最终一度陷入僵局的苹果、思科“iPhone商标”纠纷以和解收场。2007年2月23日双方发布联合声明,思科和苹果全球范围内将皆可在各自的产品上任意使用iPhone商标,并立即中止所有关于此项商标的未决法律行动。

  2009年4月8日,中国台湾芯片设计公司义隆电子也对苹果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后者侵犯该公司两项技术专利。据悉,义隆电子在美国北加州地方法院对苹果公司提出诉讼,称苹果公司在多手指(Multi-Finger)操作应用前的侦测基础技术和具有能在键盘模式和手写辨识板模式两者间切换的触控板上侵犯了该公司的技术专利。义隆电子除要求苹果进行损害赔偿外,还要求法院对苹果的MacBook、iPhone、iPodTouch等产品发出禁止制造、使用及销售的命令。

  在这次的案例中,苹果公司又因被未经授权加载《倒霉熊》影片而被起诉,甚至有人质疑,作为国际巨头的苹果公司虽然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出种种努力,但这次却不敢面对侵权的事实。


消息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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