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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库曼斯坦适用新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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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4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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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8-12-3
  据SD PETOSEVIC公司①称,土库曼斯坦保护知识产权的新法已颁布并于即日生效。新法中的重要内容是: - 保护原产地名称; - 商标保护将从申请提交日起生效,而非注册日;- 新法允许药品、农用化学品和杀虫剂专利权和部分专利权的持有人在其所持专利的十年保护期届满后申请另五年的延期保护; 土库曼斯坦新专利法还规定,对绝对新颖性的审查是授予发明专利二十年保护期的必要条件。 土库曼斯坦专利法最初于1993年10月1日出台,对发明和工业产品外观设计实行专利和临时专利保护,发明专利自申请日(申请到达专利局之日)起二十年有效,临时专利权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的五年; 工业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的十年内,临时专利权有效期为五年。较为独特的是,土库曼斯坦在专利法中对合理化建议给予证书保护,有效期为五年。 ① SD PETOSEVIC公司为东欧知识产权服务提供商,其在包括巴尔干半岛和联邦独立国(前苏联)在内的东欧地区提供一系列的知识产权服务。 编译自:ag-ip-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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