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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利质量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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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8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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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可以知道,上海专利质量正在稳步提升。主要体现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结构更为科学合理,其中技术含量高、创新价值大、核心竞争力强、保护期长的发明专利申请占了申请总量的48等其它方面。下文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相关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有关数据显示,2014年,上海市专利申请量为81664件,与2013年同比下降5.5%,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为48:41:11,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39133件,与2013年同比下降0.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为33264件,与2013年同比下降6.5%;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为9267件,与2013年同比下降20.9%。

  2014年,上海市专利授权量为50488件,与2013年同比增长3.7%,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11614件,与2013年同比增长9.1%;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量为30704件,与2013年同比增长2.8%;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量为8170件,与2013年同比下降0.1%。

  2014年,上海市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为1038件,与2013年同比增长17.2%。至2014年底,上海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为56515件,与2013年同比增长16.8%,上海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23.7件(按照常住人口2380万计算),居全国排名第二位。

  从2014年上海专利申请、授权总体情况看,上海专利质量不断提高,表现在:

  一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结构更为科学合理,其中技术含量高、创新价值大、核心竞争力强、保护期长的发明专利申请占了申请总量的48%;

  二是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保持增长态势,同比2013年增幅17.2%,申请数量排名居全国第四位;

  三是“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居全国前列,连续保持在全国排名第二位的水平。

  相关知识拓展:

  如何才能办理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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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纸件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纸件或电子申请文件。

  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

  办理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证明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复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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