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专利权的无效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08 11:27
人浏览

  随着时代和经济的发展,我国越来越重视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专利权就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原创,激发创造者的激情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也经常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无效的情形,那么,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呢?以下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

  一、专利权无效的情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二、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可见,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效力溯及到自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起。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为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3、如果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三、专利权无效的宣告程序

  首先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并说明理由,必要时应当附上有关证明文件和说明所依据的事实。其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提交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进行初步核查,如有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请求人应当在其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未在该期限内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然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此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核实、审查并且作出决定,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最后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如果有对专利复审委员会所宣告发明的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的专利权无效的情形的法律解答。包括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