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21 17:16
人浏览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


  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么?如何规定的?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