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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的确定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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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0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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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有两种方式,其一是面交,其二是寄交。对于面交的专利申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对于寄交的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这是确定申请日的法定要求。

  无论是面交还是邮寄,要想获得申请日,申请文件都应当符合专利法的有关要求。更具体地说: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而言,申请文件必须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必须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而言,申请文件必须包括请求书和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只要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了上述文件,便可以明确申请日。缺少上述任何一项,便不能构成符合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因而也就不能确定申请日。至于申请人没有使用规定的格式、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摘要、请求书上没有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盖章等等缺陷,可以以后补正,不影响申请日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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