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借钱不还没诚信,更换住所玩心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02 14:36
人浏览
置法院民事调解协议于不顾,在八年多时间里四处躲藏逃避债务的杨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日前被北京丰台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1995年8月,杨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向王某借款10万元,并在借据中约定1999年年底将钱款还清。但到了还钱的日子,王某不但没拿回钱,连杨某的人都找不到了。无奈的他在2001年3月将杨某起诉至法院。经过丰台区法院调解,杨某和王某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确认杨某偿还王某借款10万元,案件受理费由杨某负担。

事后,杨某出尔反尔依旧不还钱,还多次更换电话号码和住所躲避债务。2009年11月12日,公安民警将杨某抓获。调查中,杨某说一直没钱还债,事实上他在逃避债务期间不但赚过40余万元的工程款,还购买了一套价值23万元的住房,后以27万元的价格变卖。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