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北京律师代理费政府指导价征求意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03 02:36
人浏览

  晨报讯(记者 武新)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将出台政府指导价,民告官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案件收费的民事案件,一起案件收费不得超过万元。昨天,《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在市发改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注意到,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元至10000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元至10000元;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元至30000元。律师为当事人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对于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收费3000元至10000元。如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的为10万元以下,按10%收取;10万元至100万元按6%收取;100万元至1000万元按4%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按2%收取。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元至10000元。

  另外意见稿也规定了四类民事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包括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所属:律界动态)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