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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赖”“信用污点”再也跑不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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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3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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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实现大规模数据共享和系统对接,700件“执行老赖”信息进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昨天,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新闻发布会:10月1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签署了《关于法院执行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协议》。今后,凡是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都由中院提交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部门,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立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各金融机构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参考。据了解,法院和银行间实现如此大规模的数据共享和系统对接,在四川地区尚属首次。

当了盘“老赖”建筑公司遭遇贷款难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四川某建筑公司因拖欠债务而在中院榜上有名,两个月履行期后公司才兑现了欠款。前段

时间,该建筑公司联系成都中院请求撤销“信用污点”,因为在银行贷款遇到了阻力。

成都中院执行局负责人说,该建筑公司之所以在银行贷不了款,是因为银行方掌握了公司当“老赖”的信息。根据《关于法院执行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协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被执行人有两个月自动履行期,如果在此时间内被执行人不兑付债务,法院就将此信息提交给银行方,“信用污点”将长时间保留在“征信系统”中,如果被执行人在履行期之后兑付欠款,法院会将履行信息传给银行,但是“征信系统”中依旧会保留“曾经当过老赖”的记录,银行在是否为其提供贷款时就会“三思而后行”。这位负责人表示:“这种高压政策就是为了让老赖对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不履行义务700件“老赖”信息有了“污点”

该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13日之后中院执行局受理的案件,法院都会通过《执行通知书》的形式告知“不及时履行债务的后果”。如果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被执行人没有主动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又未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的执行案件信息将纳入提交范围,按月定期提交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但已经全面履行、达成和解、宣告破产和符合法定事由而暂缓执行等6种情况不属于提交范围。

截止到10月1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向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正式提交了首批约700余件包含个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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