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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A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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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3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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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巩固和优化洛阳市诚信税收机制建设,增强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营造法治、公平、文明、高效的税收环境,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及《洛阳市国家税务局洛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纳税人中开展2008年度至2009
为巩固和优化洛阳市诚信税收机制建设,增强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营造法治、公平、文明、高效的税收环境,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及《洛阳市国家税务局 洛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纳税人中开展2008年度至200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们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经过认真初评,初步确定211户纳税人为2008年度至2009年度A级纳税人,并于2010年3月20日在《洛阳日报》第四版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满,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决定授予这211户纳税人为2008年度至2009年度洛阳市A级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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