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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驰援保障房考验政府信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03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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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首次突破了万亿大关,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在该司今年的工作计划中称,今年将抓紧制订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试点方案。据悉,北京上海等地方政府已经开始着手制定相关方案。但此举却遭到法律界及房地产业内人士的质疑,部分民间声音更是旗帜鲜明地提出“凭什么用我的公积金建经适房”的质疑。(10月21日 中国广播网)  

  拿公积金驰援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掰书算命”肯定不行。因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这块基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而且目前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权限、住房公积金产权属性以及缴存人权利等尚没有通过立法明确。 然而,活人不能让尿给憋死。一方面是低收入群体需要的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缺口巨大,另一方面是住房公积金闲置额度巨大,打酱油的钱有什么理由不能借来买醋?

  守着黄河没水喝,一是人太懒,和尚越多越不愿去挑水;二是人太精,想得太多,都说那黄河水不能喝。住建部官员不懒也不笨,他们就是要整出“削峰填谷”的招儿,让大家都有水喝。住城建部表示,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该部和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随着试点的启动,全国余额高达万亿元的存量公积金,将为保障性用房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意见将公众所担心的问题都提前考虑到了。严格规定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禁止无偿调拨使用。试点原则是严格控制贷款用途,实行专款专用;规范贷款审批程序,贷款资金实行封闭管理;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试点工作以城市为单位进行,由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负总责。不过,仅有制度的未雨绸缪是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公众公积金出借之忧的。

  应该看到,住房公积金正成为中国最大的基金。近年来,伴随着住房公积金规模的日益庞大,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域大案要案频发,现行的监管模式和运行机制能否管好这块“大蛋糕”正引发各方质疑,何况还要拿公积金的钱去建政府保障性住房。可以这么说,公积金支持保障房考验着政府信用,更考验着在深化改革与发展中政府监管重大资金立体化运作的水平与驾驭能力,同时,也将体现政府如何立足于一个“公”字,启动民智共同管好、盘活、安全地“玩”一把住房公积金。

  有鉴于此,试点城市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为“出差”的住房公积金请“保镖”。一是在形成相关实施方案后,通过一定形式,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征求意见。公开是住房公积金安全的生命。不仅仅公开公积金本身的动态信息,还应公开相关监管机制与制度的调整与设计。除了“例行公事”公开年度资产负债上外,更要公开有多少钱、在什么时间被转作贷款支持保障房,什么时间回笼并实现收益,收益多少等等,应及时准确地通过媒介发布信息,接受缴存人与全社会共同监督。二是住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全程介入,盯牢以住房公积金为重点的各项政府主导的保障房建设资金,发现问题,及时查纠,严防出现“二次挪用”和“去向不明”等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违规违法行为。与此同时,更需不放松深化监管体制的改革,彻底改变公积金游离于缴存人视野之外,管理中心“非驴非马”监管职能脆弱甚至形同虚设的不良现状,确保住房公积金动与不动安全之弦都不松动,更不允许擅自动用。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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