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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守信,政府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02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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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美国股市丑闻不断,从被视为产业巨头的安然公司、施乐公司、世界通信公司到在会计审计行业声名赫赫的安达信公司,假账从几亿美元到几十亿美元,一些多年营造的大厦似乎顷刻间就坍塌了,由此暴露出的企业诚信问题使人们为之瞠目,美国政府和投资者更感到震惊和不安。布什总统认为,这些事件表明长久以来使资本主义得以确立的基础正在受到损害,“少数坏蛋可能破坏我们整个的自由企业制度”,因此,他表示政府将全力调查公司欺诈问题,并让有罪各方受到惩处。然而问题恐怕还不仅仅如此。最近的一项调查表明,69%的美国人认为公司会做假账,许多人开始猜测此类事件的普遍性,他们担心股市上暴露的问题可能还仅仅是冰山的一角。

美国股市丑闻对我们也足以构成警示。长期以来,美国公司模式一直被视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准模式,美国式的市场经济制度则被视为经典性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处于转轨期的中国对其学习和借鉴多于审视和评判也是自然的。然而我们得到的未必都是真经,我们抛弃的也未必全都是垃圾。市场并不是万能的,政府在市场上究竟应起何种作用还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就拿企业上市来说吧,过去企业上市每年都有一定规模,程序上是先由地方政府推荐,再经国务院4个主管部门共同审批,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上市成了企业争相抢占的稀缺资源,企业为此可能会千方百计拉关系、走后门,形成一些腐败。于是,我们借鉴美国等一些国家的做法,将企业上市由行政部门审批改为由券商推荐,并彻底取消了规模限制。但是券商在把关方面就一定比政府部门更公正、更有效率吗?事实证明,审批制改为推荐制后,我国新上市公司的总体质量不仅没有提高,反而降低了,公司上市后第一年就形成亏损的现象频频发生,而审批制时期这种现象并不如此多见。其实,与政府主管部门相比,券商与上市公司的利益联系是更为直接的,在巨大的眼前利益与诚信带来的长远利益之间,更替频繁的职业经理人似乎还没有足够的理由不选择前者。因此,为了共同的利益,往往是双方共同编好一个“故事”(这是国际证券业的行话),再一起到市场上演绎。不管怎样,公司到市场上圈到了钱,券商拿到了发行费,这才是硬道理。然而,在审批制的情况下,由上上下下多个部门与企业来共同编造一个故事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再说上市公司规模限制问题。从根本上说,人们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因为看到其有赢利能力,并且这种赢利能力往往超过一般企业。但是在一定时期,有较强赢利能力的企业毕竟是有限的,规模限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股票的供求关系,但由于有了规模,关于上市的竞争也就更加激烈,从而有利于优秀企业的遴选,挡住一些想到股市上混水摸鱼的企业,客观上形成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还有会计审计制度问题。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本是裁判员与运动员之间的关系,但是裁判员的工资又是由运动员来发的,并且请谁来当裁判,要由运动员说了算,于是两者的关系往往又颠倒了,会计师事务所反而要依附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假账也就由会计公司来帮着做了。不必过多地责备会计公司,谁这样做,谁就有生意,就能挣钱,这也是硬道理。惟一不硬的是制度。为什么要定下这样一种游戏规则?诚信是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企业账目起码的准则,如果仅仅因为生存的关系,连这个准则都不能坚持,还要这个行当干什么?然而到目前为止,这些都还是我们的学习内容。现在国内所有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已股份化、并且早已与事业单位彻底脱钩了,企业是他们的雇主,如果坚持原则,会不会难找饭吃?这不仅仅是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问题,也是支持整个经济的诚信体系面临的问题。在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和投资者之间,政府需要做些什么?经典的市场经济至今没有给出一个答案,而是留下了一个大漏洞,这个漏洞甚至对其整个经济体系都构成了挑战。既然如此,我们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探讨和制度安排,比如会计师事务所的等级评定、财务谘询费用的确定等,凡是影响裁判员和运动员关系的事情,政府都有理由参与;如果诚信体系的维持需要行政干预,政府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干预呢?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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