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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两类信息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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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1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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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透露:截至今年4月,上海市高院已向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提供了4万多条不良信用记录,一大批“老赖”尝到了四处碰壁的滋味。

据《解放日报》报道,上海市高院提供的信息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经济犯罪案件、诈骗犯罪案件的生效刑事判决信息,一类是在民商事案件中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人员名单。在这份记录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信用)的“黑名单”中,既有自然人,也有企业(法人)。

2006年底,陈先生因信用卡违规透支600元,被法院判决限时归还。他不把法院判决当回事,没有及时还款。不久前,他准备买房向银行申请贷款,不料连跑数家银行都未获批准。陈先生向银行了解原委,方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上了征信系统“黑名单”,而银行规定对上“黑名单”者申请房贷一定要严格把关。陈先生马上到法院交了执行款,同时请求删除不良信用记录,这才顺利获得70万元房贷。

统计显示,截至去年底,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已累计对外提供含有“法院刑事案件或执行案件记录”的个人信用报告1266份。银行对于信用报告中含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申请消费信贷,平均批准率仅3.3%,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低22.8个百分点。

上海市高院执行局相关人士提醒:目前,法院的刑事案件、执行信息已被多个部门共享,“老赖”如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会在申请贷款、就业、出境等许多方面碰壁。据悉,目前上海法院每年受理执行案件约8万件,其中约10%的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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