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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组织开展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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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4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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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7]4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国资委、总工会:  2006年7月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启动创新型企业试点以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第一批试点企业成效明显,示范作用日益显现。根据2007年2月“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广大企业的要求,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大试点工作力度,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促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经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现将《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科学技术部政策体改司   010-58881762  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       010-63193498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010-68591418
                               科学技术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OO七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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