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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入侵窃取160万“联众币” 四网民转卖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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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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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利用黑客程序侵入北京联众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系统,盗取大量游戏用户账户名和密码后转卖上述账户名和密码。1月18日,转卖被盗账户的李良等4名网民因涉嫌犯盗窃罪在北京市海淀人民法院受审。

今年25岁的被告人李良是四川省一所大学的在校学生。被告人李昌信、谢茂林、黄周增等3人均是无业网民。

检方指控,2008年11月,陈震(另案处理)利用黑客程序侵入海淀区北京联众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计算机系统,盗取大量联众游戏用户的账户名和密码(账户内有“联众币”160万个),后陈震伙同被告人李良将上述物品销售给被告人李昌信。

被告人李昌信又将上述物品销售给被告人黄周增、谢茂林,被告人黄周增、谢茂林遂在淘宝网上将上述物品销售给周斌(另案处理)等人。

周斌随即冒名登录联众游戏帐户,使用该帐户内的“联众币”消费后,将消费物以赠与的形式转移至自己的联众帐户。经鉴定,160万个“联众币”价值人民币16万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李良4人秘密窃取他人财务,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关于盗窃的既遂点的认定,公诉人认为仅仅是盗窃用户名和密码,并不是盗窃行为已经完成,所以4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对于检方指控,4名被告人均提出异议,4人均表示自己是销赃而不是盗窃。辩护人也认为,陈震的行为已经是盗窃行为既遂,应认定被告人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与陈震并没有联络,他们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而只是一个销赃的行为。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 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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