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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集中宣判十起网吧侵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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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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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法院分别对10起涉网吧侵犯著作权案件做出一审宣判,北京网游驿站、鑫苹果等10家公司因未经授权在其网吧的局域网上传播《可可西里》、《心中有鬼》和《集结号》等电影,被判赔偿北京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华谊兄弟传媒有限公司6000元至2.3万元数额不等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北京华谊兄弟公司享有《可可西里》、《心中有鬼》和《集结号》等电影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北京网游驿站、鑫苹果等10家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在其网吧的局域网上传播供网民上网观看。华谊兄弟公司认为这些公司侵犯了其享有的放映权、复制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立即停止侵害该公司放映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费用。法院经审理认为,网游驿站、鑫苹果等10家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将电影作品通过局域网传播给社会公众,使公众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取该影视作品的行为,应认定为是对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遂判决北京网游驿站、鑫苹果等10家公司立即删除其网吧服务器上涉案影片,并根据涉案作品的票房受益、上映档期、被告的经营规模、侵权主观过错程度、持续时间等相关因素酌情判决赔偿华谊兄弟公司6000元至2.3万元数额不等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北京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代理庭长陈锦川分析认为,网吧侵犯著作权案件已经成为继盗版侵权案件后,已经成为知识产权审判中新的热点问题。网吧的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将自行下载的影视作品放到服务器上供网民在线观看,另一种是与影视版权提供商签订所谓的“影视服务协议”,安装影视服务器软件后,通过版权提供商的服务器供网民在线观看。对于前一种情况,网吧的主观过错是明显的;对后一种情况,网吧如果不能证明其对涉案作品是否经过授权尽到了审查义务,则其主观上仍具有过错,不能以影视版权提供商曾保证经过了许可而免责。网吧虽然从空间上讲是一个相对固定的场所,只有进入某个网吧的网民才能在线观看网吧提供的影片,但是网吧的网络仍是互联网的一部分,其提供的这种服务侵犯的仍然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人民法院在酌定赔偿数额时,主要考虑涉案影视作品的票房收益、上映档期、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网吧经营规模、侵权持续时间等因素酌情确定。对于票房较高的涉案影片,有的法院确定的赔偿数额达到了2万余元,这也体现了对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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