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四川凉山非遗数全省第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30 00:55
人浏览

  6月3日,记者从四川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获悉,“十一五”期间,凉山州成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0项,有国家级传承人4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7项,有省级传承人71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省级传承人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一。

  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彝族“克智”、口弦、藏族赶马调、甲搓、彝族漆器髹饰技艺、彝族毛纺织及擀制技艺、银饰制作技艺、彝族火把节、彝族年、彝族传统婚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朵洛荷、彝族马布音乐、蹢脚舞、传统彝医药、彝文书法、摩梭人成丁礼等。

  据悉,2010年7月1日《凉山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立法,这在全省尚属首例。“十二五”期间,全国将建立十大文化生态保护区,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凉山州拟挖掘整理报送泸沽湖摩梭文化生态保护区、美姑毕摩文化生态保护区、阿都文化生态保护区等相关资料,力争入选。(记者 何勤华)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