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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凭知识产权打造品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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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2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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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内知名IT培训机构北大青鸟阿博泰克表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就北京阿博泰克北大青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武汉赛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赛德计算机教育中心不正当竞争和侵犯著作权一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武汉赛德中心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北大青鸟阿博泰克表示,此次判决认定被告方侵权事实成立,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作为近年来社会职业培训领域的首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希望此次事件能够唤醒更多人的知识产权意识。

  一纸诉状 对簿公堂

  据了解,北大青鸟阿博泰克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IT职业培训机构,以特许加盟的模式已经在国内发展了200余家培训中心。在2004年到2008年间,武汉赛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赛德计算机教育中心作为北大青鸟阿博泰克的特许经营加盟合作伙伴,获得了北大青鸟阿博泰克从经营管理到日常招生、教学等方面的全面支持,其中就包括了北大青鸟从未对外公开发行的ACCP(软件工程师培训课程)教材。

  双方合同期满后,武汉赛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使用的 《美国硅谷SVSE软件工程师认证课程(6.0)》3套教材,从标题、教学阶段分布到内容中使用的图表、示例、代码、练习等,大量抄袭了北大青鸟已正式出版发行、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产品:AC鄄CP4.0(软件工程师培训课程),并在对外公告中将《美国硅谷SVSE》描述成是对其北大青鸟ACCP课程的升级版,误导公众。

  2009年,北大青鸟阿博泰克就武汉赛德公司、武汉赛德中心不正当竞争和侵犯著作权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9年7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判,北大青鸟阿博泰克胜诉。判决认为:“原告北大青鸟阿博泰克公司依法享有ACCP4.0教材的著作权。被告武汉赛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编写、被告武汉赛德计算机教育中心发行的SVSE6.0系列教材的部分内容抄袭了原告北大青鸟阿博泰克公司的ACCP4.0系列教材,已构成对原告阿博泰克北大青鸟公司著作权的侵害,应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并向原告北京阿博泰克北大青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开赔礼道歉。”

  作为败诉一方,武汉赛德中心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并予改判。二审经开庭审理,在原被告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的情况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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