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广东深圳:创新成果将亮相上海世博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03 02:55
人浏览
  从广东深圳市参展上海世博会办公室(简称“深圳市世博办”)获悉,2010年上海世博会深圳创新成果展演“活动正式启动,入选作品将按照上海世博局许可的方式,从5月1日世博会开幕后采取展示、展播、展演等形式推广宣传深圳的创新成果。

  据了解,所有由深圳企业和机构创造生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广泛的市场与社会认可度的各种创新产品(成果)都可以报名参加征集活动,作品除了要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同时将反映宜居家园、可持续的城市化、历史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和建成环境的科技创新这四大主题。4月15日征集活动将结束并由专家评审出最终入选作品。

  深圳市世博办有关负责人透露, 最终入选的深圳创新成果,将在世博会开馆期内于深圳馆演播大厅,以视频短片形式循环插播。与此同时,可用于现场演示的产品还将在深圳馆大厅内进行表演,并在深圳馆综合区进行现场展览,部分产品将以纪念品方式在深圳馆内向观众进行免费发放。如果没有机会亲临上海世博会现场的市民也可以登录网上世博深圳馆浏览所有入选成果和视频短片。

  作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一大亮点和创新点,最佳城市实践区将集中展示在全球城市化浪潮中具有创新和示范性的文明成果,为世界城市提供一个交流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经验的平台。以往每届世博会都是以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名义进行参展的。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设立了最佳城市实践区,由参展的国家组织该国的城市最佳实践,由城市进行参展。这在世博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历时近一年的全球征集和遴选,共有55个城市案例入选,深圳便是其中的幸运儿。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